2004年基地重大招标项目“香港人的价值观念与民主历年的形成及其发展”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香港人价值观念研究》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该专著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一经产生,就具有了自己的特殊发展形式和发展规律,并能动地反映社会存在。价值观念属于极为重要的意识形态,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言而喻。西方价值观念体系是适应西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是一套以个人主义为基点、以个人幸福为总体目标,以个人奋斗为实现途径,以正义为制约规范的价值观念体系。与西方强调个人的价值高于一切不同,中国传统文化认为群体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是为群体而存在的,个人是整体的一部分并且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回归前的香港,既是英国这一老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统治的地区,又是中国这一古老东方国家人民为主的社会;既是英国殖民统治地区,又是移民社会。由此形成了独特的社会文化与社会意识形态,即以西方意识形态为主的、混合有中国文化特征的意识形态。回归后,社会存在发生了变化,与之相应社会意识形态应当发生变化,这就发生了新旧两种意识形态的冲突。2004年反对派(也称民主派)与亲政府(建制派)之间矛盾斗争很激烈,其中关于民主普选的争拗尤其激烈,同时还发生了香港商业电台名嘴封咪事件。一批学者与专业人士提出了维护香港核心价值的呼声,他们认为,香港核心价值包括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公平公义、和平仁爱、诚信透明、多元包容、恪守专业等等;与此同时,另一批人士针锋相对提出了另一套核心价值体系,主要为“国家”、稳定、和谐、拼搏精神、诚信等等。特区政府则表示,法治、开放及自由的社会、大公无私的政府、公平竞争的环境和保持香港的国际联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这些核心价值并没有动摇。这场争论实际是与中国内地关系较密切的新意识形态代表力量与旧制度下受益较大的旧意识形态代表力量之间的斗争。究竟什么是香港的核心价值观念,应当说反映基本的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价值观念就是核心价值。2004年关于香港核心价值的争论,双方各有论据,应当说他们所提出的香港核心价值均没有错,只是均抓住了香港其中个别核心价值,即不全面。其中反对派倾向学者抓住与“两制”关系密切的核心价值,而以传统左派与工商界为主的亲政府阵营抓住与“一国”或经济关系密切的核心价值。
拼搏、公平竞争、和谐、稳定、务实是香港核心价值。香港是一经济发展程度与社会文明程度均很高的城市,能有今天的成就,港人的经济价值观念发挥了很大作用。英国人占领香港后,逐渐建立与完善香港的市场经济制度,因此上世纪6、70年代香港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并在80年代实现经济起飞。这些成就凭借的主要是自由、公平竞争经济政策,和谐与稳定社会环境,以及务实、拼搏等精神,由此逐渐形成了相应的价值观念。“自由”观念是香港核心价值,但是港英并非一开始就给予华人自由,在港英统治早期,港人曾经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没有。二十世纪70年代后管制逐渐放松,结社、罢工、游行基本自由,尤其是实行新闻自由,80年代后新闻自由度进一步提高,这实际是港英的管制策略,目的是防止港人采取过激行动。随着港英政府逐渐放宽管制,港人的自由观念也逐渐形成。回归后,新闻、言论自由完全得以保持,香港仍然为世界享有最多新闻言论自由的地区之一。“法制”与“自由”并称为香港两大传统优势,因而港人对香港“法制”也极其重视。香港政制是殖民政制,英国为了牢牢掌控香港,将统治权力集于港督手中,但担心总督与行政官员滥用权力。为了制衡与监督总督专制的行政主导政制,英国在香港培育了强大的司法权,因此香港司法体系相对独立。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因此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核心精神。司法独立与行政主导体制相互配合,使得香港长期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法制观念也在这过程中得到不断强化,体现在法律于社会的至上性。回归后,香港的法制与港人的法治观念均完好保持,港人对香港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仍然充满信心。“民主”并非香港传统价值,而是伴随“九七”前途问题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与之相应港人民主观念逐渐形成与发展。中英谈判前,港英高度集权,具有浓厚难民意识的港人基本上对政治持冷漠态度。中英就香港问题谈判特别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提出后,港英政府将选举引入议会,并加强对港人的公民教育与民主教育,这些均加强了港人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使港人政治无力感降低。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激发了港人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的广泛普及提高了港人对民主的期望值,参加选举、政党活动及游行示威也更积极。
综上所述,港人价值观念中的和谐、稳定、拚搏、诚信、自由、法治、民主等观念的确是香港核心价值与优势,对香港各方面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因此今后需要极力维护,但是港人的价值观念也存在问题或偏差。一是港人对法治、民主、自由这些涉及“两制”的价值观念存在一定偏差或过于敏感。香港属于普通法系,而内地不少地方追随欧洲大陆法系,因此不可避免存在两地法律冲突,如香港发生的“临时立法会的合法性诉讼”、“焚烧国旗案的诉讼”等,甚至关联到基本法的诉讼,对于这些案件的审理及判决本身就对香港社会产生很大的冲击,曾一度扰乱了港人的法治观念,使得港人崇尚法治的精神走向极端。港人民主意识孕育、形成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因此港人的民主观念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人不看香港具体情况一味追求快速民主化,关于政制改革的争论既反映了港人民主意识增长,同时也反映了港人中相当一部分人民主意识与政党政团政治的不成熟。二是对和谐、稳定、拚搏、效率、竞争这类经济价值则重视不够,因此已有退化趋势,如在目前优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拼搏、务实等观念就明显淡化。三是涉及“一国”的价值观念基本不受重视,因此导致在“一国两制”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少争拗。香港早期移民具有浓厚难民意识,对中国与香港均缺乏归属感。进入上世纪70年代,港人逐渐摆脱难民意识,由于与中国内地长期的隔绝,加上港英政治上吸纳华人精英等收买华人政策以及殖民教育政策,使许多港人的本土意识增强,而国家观念则淡化。回归后,由于中央严格履行“一国两制”承诺,且香港与中国内地关系更加密切,这些有利于港人国家观念的提高。但是港人认同西方政治文化的倾向并不易改变,加上香港仍然保持资本主义教育制度,以及美英等西方国家并没有放松对香港的影响甚至控制,因此港人的国家观念仍然淡薄。订立《国际安全条例》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特区政府从2002年9月开始这一工作,但反对派认为,会损害香港自由与人权,因此而激烈反对,而且发动了2003年“七一”50万人游行并引致香港政治形势大变化。“二十三条立法风波”足以反映港人自由、人权等涉及“两制”观念的强烈和涉及“一国”观念的薄弱。随着香港回归祖国,港人的价值观念需要适应形势变化而有所调整,既要保持原有具有鲜明“两制”特征的价值观念,以保持香港的优势,也要重建港人“国家”、“民族”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国两制”得以顺利实施。
本研究成果弥补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不足,具有明显创新性。多数香港学者的相关论著,以西方政治学或社会学方法分析港人的价值观念,将西方的价值观念当成了完美的价值观念或真理,以西方价值观念为坐标分析香港价值观念,当香港价值观念与西方价值观念偏离便被认为是削弱。其次,他们分析香港核心价值时,忽视香港经济价值观念,而香港作为经济特征最突出的城市,港人经济价值观念应占有重要地位。第三,他们的研究也未重视“国家”价值观念。而国内学者与香港亲中人士对港人价值观念的研究则不系统且未深入。本成果站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高度,对香港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变化做了客观和全面分析,不仅对香港主要核心价值观念的内容与作用做出了客观评价,且指出了存在问题与偏差,并提出了解决思路。从理论上来看,首先,本研究成果对港人的价值观念尤其是民主观念做了全面系统研究,这对于新形势下深化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其次,由于后殖民社会和移民社会价值观念是当前国际社会科学理论界重要研究议题,香港既属于后殖民社会与移民社会,作为对港人价值观念的研究成果,其对于丰富“后殖民社会和移民社会价值观念”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从实践上看,首先,通过本研究成果,可以掌握和了解港人的价值观念,这对于保持香港核心价值这一重要优势以确保香港繁荣稳定具有意义。其次,通过本研究成果可以了解港人心态,这对于做好港人统战与人心回归工作,重建香港人的国家民族观念等等有重要意义。本课题主持人或承担者是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陈丽君教授,成员包括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黎熙元教授、中山大学教育学院孟庆顺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齐鹏飞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郭天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