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表(南校区)
院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性别:□ 男 □ 女 学生类别:□ 博士 □ 硕士
培养类别:□非在职全日制 □委托培养 □专项计划 □其他
说明:
1.所有通过答辩毕业的研究生均需逐项办理离校手续。
2. 专业学位(单证)毕业生亦须办理离校手续,但无须到财务处(中山楼210)办理相关手续。
3.下列所有部门签章后,将此表交各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离校手续表由各院系自行保管两年。
4. 本表可复印或从研究生院主页-学生管理-相关下载处下载(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
研究生院管理处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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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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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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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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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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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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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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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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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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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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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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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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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工作、清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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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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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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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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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还图书(图书馆1楼总服台8411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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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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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所列学院研究生须先去院系资料室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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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毕业论文电子 版。学生先在网上提交(见图书馆主页)后到图书馆签章确认。(南校区图书馆二楼东门“数字资源部”841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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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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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论文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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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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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资料室(限生科院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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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资料、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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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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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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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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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缴学费、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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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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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山
楼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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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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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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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医疗证(委培和定向生不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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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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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门诊部(马应彪护养院)8411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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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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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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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山
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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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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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或院系党委(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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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带团员证)。党组织关系迁移,到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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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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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在熊德龙活动中心三楼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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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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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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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注销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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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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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东区120栋1楼南面(8411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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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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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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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学生签《还款确认书》,交研究生证、业务费专用卡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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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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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收回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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