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2016年硕博连读生选拔的通知
我中心拟定于2016年8月开展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基本完成硕士阶段的必修课程学习,取得全部必修课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2、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三门课程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或相应的高级课程I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政治、英语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二、申请办法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者于8月26日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办公室:
1、《中山大学博士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进入校务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在培养模块下进入“攻博管理”子菜单,点击前“+”展开子菜单,填写“博士资格考试申请”相应栏目 。注意攻博类型为“硕博连读”,填写结束后一定要点击“提交”。提交后打印《中山大学博士资格考试审核表》。如有论文发表,附上发表论文期刊封面页、封底页、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的复印件;
2、《申请攻博项目研究计划书》
《申请攻博项目研究计划书》提交一式五份至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uhkmac@mail.sysu.edu.cn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安排
1、资格初审(8月31日前)
中心初步审查申请材料,公布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的名单。
2、科研潜能考核及综合能力面试(9月7日前)
申请人参加中心组织的硕博连读选拔面试,面试主要为业务能力考核。业务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研究计划两部分。
专业基础: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研究计划需要申请人陈述及答辩,时间约15分钟。
3、中心公示拟录取名单(9月9日前)
4、中心报送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9月12日前)
5、研究生院审批,公布具备硕博连读资格的名单。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五年。第一阶段为前两年,主要进行专业课程的系统训练,同时需基本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第二阶段为后三年,主要进行科研能力的训练和科学研究;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2017年8月转为博士生,将占我中心2017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3、通过考核的硕士生在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后,按相应专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完成培养工作。详细情况请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5年7月)中第92页的“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5年7月修订)”。
4、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
联系人:唐老师 84113279
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 申请攻博项目研究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