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特点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根据学校下达的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我院今年的招生计划为10人(已招收理论经济学硕博连读生3人)。复试名单及安排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按专业分组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学科方向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4113279
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2019年5月10日
附:
一、各学科方向具体复试安排
学科 |
方向 |
资格审查时间 |
面试时间 |
地点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
5月21日(周二) 下午17:45-17:55 |
5月21日(周二) 下午18:00开始 |
广州校区南校园 文科楼612室 |
法学 |
港澳基本法 |
5月22日(周三) 下午15:45-15:55 |
5月22日(周三) 下午16:00开始 |
广州校区南校园 文科楼612室 |
应用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 |
5月24日(周五) 下午14:45-14:55 |
5月24日(周五) 下午15:00开始 |
广州校区南校园 文科楼612室 |
社会学 |
社会学 |
参加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复试 |
二、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研究
方向码 |
报考研究
方向名称 |
报考导师姓名 |
初试总成绩 |
1 |
杨洋 |
105589191090026 |
030200 |
政治学 |
09 |
中国政治 |
导师组 |
201 |
2 |
康红军 |
105589191090023 |
030200 |
政治学 |
09 |
中国政治 |
导师组 |
200 |
3 |
苏玮 |
105589191090020 |
030100 |
法学 |
Z2 |
法学(港澳基本法) |
导师组 |
229 |
4 |
桑栩 |
105589191090019 |
030100 |
法学 |
Z2 |
法学(港澳基本法) |
导师组 |
194 |
5 |
李娜 |
105589191090005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02 |
区域经济学 |
毛艳华 |
205 |
6 |
谢宇平 |
105589191090013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02 |
区域经济学 |
毛艳华 |
205 |
7 |
蓝宇东 |
105589191090031 |
030300 |
社会学 |
01 |
社会学 |
黎熙元 |
226 |